自然人股東持有的二級市場股票限售期到期后一般選擇通過大宗交易的形式進行轉讓,此時,往往產生較大金額的投資收益,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需要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下面介紹二種較為常見的節稅方案:
一、尋找合適的稅收洼地進行減持
尋找合適的證券公司營業部,通過和營業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前協商溝通,獲取一定比例的稅收返還,從而降低綜合稅負。
度巴DOBA實操案例分析
某上市公司第十大股東,所持股票在7月份進行減持2%,對應市值為10,000萬元(最初投資成本為2,000萬元)。通過度巴與合作的稅務機構溝通,將對應的該部分股票減持放在了江蘇省某個券商營業部,取得個稅36%的返還。通過該操作,節稅576萬元,(10,000-2,000)*20%*36%=576萬元。
二、通過提前布局,設立個獨企業,降低綜合稅負
選擇可核定征收的園區,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先將擬轉讓的股權(二級市場股票)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個人獨資企業,然后個人獨資企業再將股權進行轉讓。由于核定征收的稅率最低可爭取到3.5%,所以可大大降低綜合稅負率。
該方案對于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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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巴DOBA(公司網址:www.doba123.com)小常識
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超過1%,必須通過大宗交易。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4修訂)》
3.7.14 本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后通過本交易所網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報大宗交易,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成交量、成交價格以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
3.7.15 大宗交易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買賣雙方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對于大股東而言,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權益的股份發生變動雖未達到法定比例,但導致其擁有權益的股份低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由上市公司披露提示性公告,也就是說減持公告,應當在大宗交易公告之后的3天內發布。